Tuesday, April 25, 2006

“黄牙警官”和他的“冤案”

“一个人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突然想到老人家这句名言很合乎驾车人的行为和心态。无论你如何定力持重,或如何安分守法,当发现原本动作迟钝的腿脚只需轻轻一点,就能经历风驰电掣疾速如飞的感觉的时候,总会有忘乎所以的瞬间。

所以老人家的话用在这样的时候就是:“驾车不超速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超速”。诸事皆同一理。


超速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被抓。被抓的感觉则是:第一次恐惧惊慌,犹如一个穷途末路的盗贼,面对神色威武,着装荷械,一身正气的“政府”代表,鲜有不落魄丧胆,甘愿认罚者。及至后来多经历几次,更有几次或可获胜的法庭抗辩后,一切就大为改观了。你闪你的灯,我守我的法,路旁停稳,沉着应对,不卑不亢,绝不失大丈夫轩昂气概。或有偶遇不愤之时,心中暗想:“兄弟,算你狠,这不算完,咱法庭上见!”,面色依旧,风度依然。

自打十多年前初驾车时那次“魂惊苏格兰”的经历之后,自己真可为一模范驾驶员了。至今保持十多年之久的9点保险系数和洁如白雪的档案记录就是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据。倒不是想自擂,实在是越来越胆小了。平日开车,顶多有30%左右的超速几率。纵然如此,也未能逃脱政府的法眼,仍有两次被抓的经验。经历感受与以上描写如出一辙,概不赘述。关键是咱打赢了官司,而且都赢了。

“赢”对于一个处于劣势,又无法用模仿来的第二语言流利地施展自己辩才的人来说已是相当不一般了,而屡战屡胜则更是一种令人受宠若惊的鼓励。于是,从此开车除倍加小心谨慎之外,也信心倍增。咱是守法户咱怕谁,咱能赢咱怕谁!

有春天里阳光般的心情,奔驰在有春天阳光的北上高速上,毫无赶路的压力,自然开的轻松,开的怡然。车内有全家人的欢笑,车外是飞驰变幻的自然景观,漫长的路途在不超速的情况下也变得短暂。不觉中驶过了热闹繁忙的城市,驶过了丛林满布的原野,驶过了碧水初融的湖泊,驶过了蜿蜒起伏的群山。

美加边境就在前方了,略微疲劳的精神为之一振。正盘算着再添把脚力,过关后午餐休息时,侧眼猛然瞥见路旁休息处一个官服模样的黑影正飞速奔往停在不远处的警车。不用说,一定是冲着我们这帮车来的。一看车速表,约70迈。应该不是找咱的,况且前方还有几辆更快的车。但为保险起见,还是略做减速,下慢车道小心行驶。谁曾想那家伙果然尾随而来,闪灯示意停车。嘿!咱惹谁了?

停车许久,那身影蹩出警车,上前来没像以往经历的那样先要驾驶证,而是示意打开后车门和后备行李箱门。随后便鬼鬼祟祟到处摸索起来,没有什么惊喜的发现,似乎若有所失。突然,女儿,儿子的安全带系法令他眼睛一亮。这时才回过头来,索要驾驶证和保险文件。一嘴缝隙间密布着咖啡色斑点的黄牙闪动在车窗口。时至此刻,一口黄牙带来的惊诧已远远超过被叫停本身,因为这样的景观早已十分罕见了。

“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停车吗?”,黄牙在夸张地闪动着。“不知道。”,诚实而从容不迫地回答。“首先,你两个孩子的安全带没有合法系好,按佛蒙特州的法律应该如此如此,再有我在距离你770码处测到你的车速为82.5迈。。。。。。”,不容分说,黄牙闪动的同时显露着一种惟恐不被察觉的权威。“我不认为开了那么快。。。。。。”,在他即将离开的时候,不卑不亢地争辩道。记得当时好像是在超一辆慢车,但确实没他说的那么快。二十多分钟以后,躲在车里鼓捣完毕的身影又蹩出来,递来三张罚单,女儿,儿子各一张,超速一张共二百四十刀,还要求给七岁的儿子买个增高座。简直是笑话!

想那警官也必是心虚无底,黄牙闪动间,他花了很多时间好意指点到哪里可以买到增高座,如此等等。不拂他可能是发自内疚的好意,随便应允着。“这官司打定了,要钱没有,要命还不至于!”,心意已决,这一程阳光引发的冤案一定要讨回个说法儿。

十分上好的心情让“黄牙警官”扫去了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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