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5, 2007

信之所在

“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 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章7节)

1905年,世界上迄今公认的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发表了他改变世界科学进程的著名狭义相对论。偕同之后他提出的广义相对论以及其他伟大的物理理论,爱因斯坦的贡献不仅开创了物理学自牛顿以来的新纪元,而且奠定了现代物理学的基础。

众所周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建立在一个按我们常理根本无法理解的假设之上,那就是著名的光速恒定的假设。按照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察,任何一个运动物体的绝对速度是它参照系的运动速度和它本身在参照系中运动速度的和。按照这样的原理,在一辆奔驰的火车上向前发出的光应该比在地上向同一个方向上发射的光快。但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这两种情况下的光速是一样的。

值得我们今天庆幸的是,当时众多物理学家们并没有因为爱因斯坦假设的“不合理”性而拒绝他的理论,相反地却公认了他的成就并追随他的理论开展了更广泛的研究。之后多年的许多实验和天文观察,不断地证明了爱因斯坦理论的正确性。

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当时人们以违反常理为由拒绝了爱因斯坦的理论,人类的科学也许还在几百年前的水平上寸步难行。

人们对爱因斯坦假设的接受与认可源于人们对科学公理的接受与认可。所谓科学公理就是一些大家公认,无需,也无法证明的科学假设。只有以公理为基础,科学的理论才得以建立。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科学公理,就没有现代科学。

有一个可以启发我们在信仰上找到正确认知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对科学公理深信不疑?我们为什么从不问自己为什么相信公理?而当我们谈及对神的信仰时,却千方百计地苛求一个实在的证明呢?

科学上讲究证明。我们所知道的证明方法不外乎三种:直接证明,间接证明,反证。其实证明科学公理正确性的方法就是间接证明,通过对公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论正确性的论证就可以间接地证明公理本身的正确性。同样,如果一定苛求一个对神的证明的话,我们其实已经间接地证明了。“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委”,保罗在《罗马书》一章二十节中的这段论述不就是我们间接证明的一个明了阐述吗?

但是,坚实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证明之上的。“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 不是凭着眼见”。我们相信神的存在和万能,是借着他所造之物,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相信基督耶稣是神,是借着他智慧,慈爱和真理性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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